喬治城:這里的咖啡店向沒有點飲料的顧客收取50美分到2馬幣的費用已經很常見了。
然而,一家自助餐廳對自帶飲料的顧客征收10令吉的高額附加費,這使事情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這家位于巴揚巴魯的餐廳在顧客和路人中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論。
餐館的許多角落都貼著關于附加費的海報,包括入口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級員工為這一決定進行了辯護,他說,在保持盈利能力的基礎上,有必要支付座位和設施成本。
“有些顧客帶著自己的飲料進來。我們自助菜單的價格只有RM19和RM29,不含酒水,我們已經維持這個價格很長時間了。
她說:“隨著配料成本的上漲,我們保持盈利的唯一方法就是鼓勵顧客點價格在1令吉到8令吉之間的飲料。”
但該工作人員也表示,自去年該規定出臺以來,還沒有客戶被告知要支付附加費。
今年3月,浦沖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因斥責顧客用自己的水瓶喝水而遭到強烈反對,許多人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了憤怒和失望。
也有人為“禁止外帶飲料”的政策辯護,稱經營者完全有權保持其業務的可持續性。
為了鼓勵顧客點飲料,這里的許多餐館也實行了類似的規定。
39歲的Eng Loh咖啡店老板Micah Ooi為50美分的附加費辯護,理由是各種運營費用,如水電費、租金、工資、維修和保養。
“攤主確實會付我們攤位費,但我們必須為下一位顧客清理盤子,保持桌子干凈。
“由于我的店位于旅游熱點喬治城的中心地帶,看到顧客不點飲料會讓人很沮喪。
“更糟糕的是,我的員工不得不清理混亂,處理帶到其他地方的灑出的飲料和顧客留下的丟棄的包裝。
“于是我決定征收附加費。如果他們不想付錢,他們可以點一杯50美分的白開水。”
檳城國內貿易和生活費用部主任S. Jegan表示,根據1999年消費者保護法(599法令)第12條,如果發現經營者以價格誤導消費者,可以采取法律行動。
“但只要價格顯示得當,沒有具體的法律禁止收費。
他說:“如果我們收到消費者的投訴,我們將檢查是否有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