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州警察局長拿督斯里莫哈末·優斯里·哈?!ぐ退估镎f,上個月在南北高速公路上,一名部長的公務車與一輛救護車追尾的案件已經解決。
他說,法院已經采取了行動,并向有關方面發出了一份復合通知。
另請閱讀:“追尾救護車司機的聲明”
“法院已經對此案采取了行動……它已經完成了,他們與每個人都合作得很好,”他在周五(3月1日)被問及此事時說。
2月3日的事故在社交媒體上瘋傳,當時一輛警車緊跟著一輛開往事故現場的救護車,從新邦普拉伊(Simpang Pulai)方向駛向NSE的塔帕(Tapah)。
該案件是根據1959年《道路交通規則》第9(2)條進行調查的,該規則規定司機必須給鳴笛和警示燈亮著的緊急車輛讓路?!R來西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