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普頓地方法院審理了以下案件:
PAUL DONNELLY, 62歲,來自南安普頓蓋特威克克洛斯,承認在米爾布魯克西路吸毒駕駛。他被發現血液中含有可卡因和苯甲酰茶堿。唐納利還承認沒有交出保釋金。他收到了為期一年的社區秩序,120小時的無償工作和18個月的駕駛禁令。他必須支付114英鎊的附加費。
來自南安普頓藍鈴路的22歲的IOSUA TOADER因在南安普頓國王公園路無保險駕駛而被判有罪。他開著一輛寶馬。托德被罰款660英鎊,扣6分。他必須支付110英鎊的訴訟費和264英鎊的附加費。
PAWEL CZUPRYN, 40歲,來自南安普頓里士滿路,他承認在南安普頓雷德橋路上酒后駕駛一輛本田CBF摩托車。他被發現在100毫升呼氣中含有56微克酒精。茜素被禁賽16個月,罰款692英鎊。他必須支付85英鎊的訴訟費和277英鎊的附加費。
在這里閱讀我們之前的法庭綜述
來自南安普頓韋維爾路的38歲的凱莉·朗曼承認,她從樂購快遞店偷走了價值39.50英鎊的酒。她被判入獄8周,緩刑12個月,外加15天的康復日。她必須支付39.5英鎊的賠償金。
57歲的李·霍夫住在朗納姆斯的納特菲爾德路,他承認沒有遵守錢德勒福特溫徹斯特路的紅燈交通信號。他開的是一輛沃克斯豪爾。霍夫被罰款153英鎊,扣3分。他必須支付110英鎊的訴訟費和61英鎊的附加費。
BEBIANO DOS SANTOS, 46歲,住在普爾的比肯斯菲爾德路,他承認在伊斯特利的南安普頓路酒后駕駛奧迪A3。他被發現在100毫升呼氣中含有52微克酒精。多斯桑托斯被禁賽14個月,并被罰款440英鎊。他必須支付85英鎊的訴訟費和176英鎊的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