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2日——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天否認在2009年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前身丁加樓投資局(TIA)的50億令吉債券獲得政府擔保中有任何個人利益。
在一馬公司的審判中,納吉布面臨25項指控,其中包括四項指控,指控他在總理、財政部長和一馬公司顧問委員會主席三個職位上濫用職權,為自己謀取22.7億令吉的經濟利益。
在第一項濫用權力指控中,當時的財政部長納吉布被指控在2009年4月1日濫用職權,通過財政部備忘錄獲得內閣同意,為TIA提供50億令吉的政府擔保。
在第一項指控中,納吉布被指控為了自己6060萬令吉的經濟利益而這么做。
但現年71歲的納吉布告訴高等法院,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在2009年的這件事中有什么個人利益,并堅稱自己當時只是在履行財政部長的職責。
“直到今天,我和我的律師們仍然在猜測這種所謂的利益可能是什么,是在TIA、高盛、IMTN、Ambank還是在MBTI?”他在為自己辯護時說。
納吉指的是伊斯蘭債券或伊斯蘭中期票據(IMTN)、TIA的伊斯蘭債券財務顧問高盛、TIA的伊斯蘭債券安排商大馬銀行,以及TIA的所有者丁加奴大臣公司(MBTI)。
“我還是不知道,”他接著說。此前他說,第一項濫用權力指控沒有具體說明他有什么個人利益。
“似乎我們希望參與一個猜測游戲,而不是向我們提供任何具體信息。我們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在針對我的個人利益的范圍內盲目行事。”
納吉在解釋2009年4月1日由當時的首相巴達維主持的內閣會議時,今天早些時候表示,當他提交財政部50億令吉政府擔保備忘錄時,他只是在履行他作為當時的財政部長的“公務”。
納吉布說,當他提交備忘錄時,他只是在執行2008年12月12日以財政部長的身份召開的內閣會議的指示。
“所以,我在提交備忘錄時沒有不可告人的個人動機,這份備忘錄最初是由同一個內閣指示的。
他說:“不用說,我也沒有任何個人利益要宣布,政府擔保將擴大到由登嘉樓州政府控制的TIA。”
納吉強調,他向內閣提交備忘錄并不是濫用他作為財政部長的職權,而只是在內閣的指示下履行他的部長職責。
除其他事項外,納吉布今天將針對他的一馬公司的審判描述為“政治起訴”,聲稱他受到了“極大的偏見”,因為調查人員據稱沒有要求他解決個人利益的指控。
納吉布表示,這意味著在決定是否起訴他之前,他沒有機會讓調查人員了解他對事實的看法,并表示,如果沒有公平的調查,他就不會得到公平的聽證會。
“這種急于指控我的行為再次表明,對我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動機,”他聲稱。
納吉布不同意先指控被告,只給他機會在審判期間通過交叉詢問進行解釋的做法,他希望這種所謂的“不公正”能在他身上結束。
今天上午,納吉布沒有以開庭陳述開始審判,而是直接宣讀了長達525頁的證人陳述。
下午,有人聽到納吉布在作證時偶爾咳嗽。
納吉布的一馬公司案將于明天早上繼續接受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塞奎拉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