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日耳曼語
荷蘭語是一種西日耳曼語,大約有2500萬人將其作為第一語言,500萬人將其作為第二語言。構成荷蘭大部分人口(它是全國唯一的官方語言)和比利時60%的人口(作為三個官方語言之一)。它是第三種使用最廣泛的日耳曼語言,僅次于它的近親英語和德語。
除低地國家外,它是蘇里南大多數人口的母語,在那里它也有官方地位,就像在阿魯巴、Curaao和Sint Maarten一樣,這是荷蘭王國的組成國家,位于加勒比地區。在法國和德國的部分地區以及印度尼西亞,歷史上的少數民族語言瀕臨滅絕,而在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可能有多達50萬的人以這種語言為母語。南非南部的開普荷蘭語已經演變成南非荷蘭語,這是一種相互理解的女兒語,至少有1600萬人在使用這種語言,主要是在南非和納米比亞。
荷蘭語是德語和英語的近親之一,通俗地說,荷蘭語“大致介于”德語和英語之間。荷蘭語和英語一樣,沒有經歷過高級德語的輔音轉換,沒有使用日耳曼的變音變音作為語法標記,在很大程度上放棄了虛擬語氣的使用,并在形態上實現了水平化,包括大部分的格系統。德語的共同特點包括保留兩到三個語法性別——盡管語法后果不大——以及使用情態助動詞、結尾的抑揚頓抑和相似的詞序。荷蘭語的詞匯主要是日耳曼語,包含的羅曼語詞匯比德語略多,但比英語少得多。
名字
在比利時和荷蘭,荷蘭語在當地的官方名稱是Nederlands。有時弗拉芒語也被用來描述弗蘭德斯的標準荷蘭語,而荷蘭語(“Hollandic”)偶爾被用作荷蘭中部和西北部的標準語言的口語術語。
英語是唯一一種使用荷蘭語作為形容詞的語言,用來表示荷蘭語和佛蘭德斯語或其他來自荷蘭的語言。這個詞來源于原始日耳曼語*tiudiskaz。這個詞的詞干*teudō在原日耳曼語中是“人”的意思,而*-iskaz是一個形成形容詞的后綴,而-ish是現代英語的形式。Theodiscus是它的拉丁化形式,用作形容詞,指的是中世紀早期的日耳曼方言。在這個意義上,它的意思是“平民的語言”。這個詞是用來反對拉丁語的,拉丁語是書寫和天主教會的非本土語言。786年,奧斯蒂亞主教給教皇阿德里安一世(Pope Adrian I)的信中提到了在英格蘭科布里奇(Corbridge)舉行的一次宗教會議,會議的決定被記錄為“tam Latine quam theodisce”,意思是“用拉丁語和普通方言”。
在西弗蘭西亞西北部(即現代比利時),這個詞在中世紀早期有了新的含義,在高度雙色的語言環境中,它成為了walhisk(講羅曼斯語的人,特別是古法語)的反義詞。這個詞現在被翻譯為dietsc(西南地區的變體)或duutsc(中部和北部的變體),可以指荷蘭語本身,也可以指更廣泛的日耳曼語類別,這取決于上下文。在中世紀高時期,“Dietsc/Duutsc”越來越多地被用作一個涵蓋詞,用于低地國家使用的特定日耳曼方言,其含義在很大程度上隱含地由中世紀荷蘭社會的區域取向提供:除了更高的教士和貴族階層,流動主要是靜態的,因此而“荷蘭”可以通過擴展也被用于其先前的意義上,指的是今天是所謂的日耳曼方言而不是浪漫的方言,在許多情況下,它指的是理解還是現在被稱為荷蘭的語言。
從1551年起,“尼德蘭”的稱號就受到了Nederduytsch(字面意思是“低荷蘭語”,荷蘭語的古老含義覆蓋了所有西日耳曼大陸語言)的激烈競爭。它是前面提到的羅馬屬地日耳曼亞卑省的一種地磚,早期荷蘭語法學家試圖通過將其與羅馬時代聯系起來,來賦予他們的語言更多的威望。同樣地,Hoogduits(“高地德語”)和Overlands(“高地德語”)也被用作荷蘭語的外來詞,用來表示各種德國方言,在德國的相鄰州使用。Nederduytsch的使用在16世紀很流行,但最終在18世紀末期在荷蘭失去了意義,(Hoog)Duytsch在同一時期成為了德語的荷蘭外來語。
19世紀德國興起了方言分類,德國方言學家將德國南部山區的方言稱為Hochdeutsch(“高地德語”)。隨后,在北方使用的德語方言被指定為Niederdeutsch(“低地德語”)。這些方言被荷蘭語言學家命名為Nederduits和Hoogduits。因此,Nederduits不再是荷蘭語的同義詞。19世紀,“飲食”一詞被荷蘭語言學家和歷史學家重新使用,作為中世紀荷蘭語及其文學的詩意名稱。
歷史
古荷蘭語與古英語(盎格魯-撒克遜語)、古高地德語、古弗里斯蘭語和古撒克遜語差不多在同一時期出現。這些名字來源于現代標準語言。在這個時代沒有標準語言的發展,而一個完美的西日耳曼方言的連續性仍然存在;這種劃分反映了方言群體未來對后來的語言可能作出的貢獻。荷蘭語的早期形式是五世紀薩里安弗蘭克斯人使用的一系列弗蘭科方言。在15個世紀的時間里,從中世紀荷蘭語發展到現代荷蘭語。在此期間,他們迫使古弗里斯蘭語從西海岸回到低地國家的北部,并影響甚至取代了東部的古撒克遜語(與低地德國地區毗連)。另一方面,荷蘭語在現今的法國和德國的鄰近地區被取代。將荷蘭語劃分為古荷蘭語、中古荷蘭語和現代荷蘭語大多是傳統的,因為它們之間的過渡是非常緩慢的。語言學家能察覺到一場革命的為數不多的時刻之一是荷蘭標準語言出現并迅速確立了自己的地位。荷蘭語的發展可以從以下古荷蘭語、中古荷蘭語和現代荷蘭語的句子中得到說明:
在印歐語系中,荷蘭語屬于日耳曼語系,這意味著它與英語、德語、斯堪的納維亞語等語言有著共同的祖先。所有日耳曼語言都遵循格林定律和弗納定律的聲音變化規律,這兩個規律起源于原日耳曼語言,定義了其區別于其他印歐語言的基本特征。據推測,這大約發生在公元前一千年中期,前羅馬時代的北歐鐵器時代。
日耳曼語言傳統上分為三類:東日耳曼語(現已滅絕)、西日耳曼語和北日耳曼語。在整個遷移時期,他們之間保持了互通。荷蘭語是西日耳曼語系的一部分,西日耳曼語系還包括英語、蘇格蘭語、弗里斯蘭語、低地德語(古撒克遜語)和高地德語。它的特點是有許多語音和形態上的創新,沒有發現在北日耳曼語或東日耳曼語。當時的西日耳曼方言一般分為三個方言組:Ingvaeonic(北海日耳曼語),Istvaeonic(威瑟-萊茵日耳曼語)和Irminonic(易北日耳曼語)。似乎法蘭克人的部落主要是屬于伊斯特瓦昂方言群,在西北部有一定的因瓦昂影響,這在現代荷蘭語中仍然可以看到。
法蘭克語本身并沒有被直接證實,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在荷蘭城市Tiel附近發現的Bergakker銘文,它可能代表了5世紀法蘭克語的主要記錄。盡管羅馬文獻中記錄的一些地名,如vadam(現代荷蘭語:wad,英語:“泥灘”),可以被認為是最古老的單一“荷蘭”單詞,但Bergakker的碑文提供了最古老的荷蘭形態學證據。但是,對案文其余部分的解釋缺乏任何協商一致意見。
法蘭克人出現在荷蘭南部(薩利安法蘭克人)和德國中部(利普里亞法蘭克人),后來進入高盧。他們王國的國名沿用法國的國名。盡管他們統治了高盧羅馬將近300年,他們的語言,法蘭克語,在法國大部分地區滅絕了,并在7世紀左右被后來遍及盧森堡和德國的語言所取代。在法國,它被古法語(一種具有相當大的古法蘭克影響的羅曼語)所取代。
然而,古弗朗哥語并沒有徹底消亡,因為它繼續在低地國家使用,并隨后演變成現在被稱為古弗朗哥語或低地國家的古荷蘭語。事實上,古荷蘭語和古法語中法蘭克語的外來詞可以被重建。
古荷蘭語或古低地弗朗哥語是指中世紀早期,大約從5世紀到12世紀在低地國家使用的一系列弗朗哥語方言(即被認為是從弗朗哥語進化而來的西日耳曼語的變種)。古荷蘭語大多記錄在殘缺的遺跡上,詞匯是由中古荷蘭語和古荷蘭語法語外來詞重建而來的。古荷蘭語被認為是獨立荷蘭語發展的初級階段。薩里安弗蘭克斯人的后裔說這種語言,他們占領了現在的荷蘭南部、比利時北部、法國北部的部分地區和德國萊茵河下游的部分地區。
高地德語的輔音變化,從南歐向西歐移動,造成了與德國中部和高地弗朗哥語的區別。后者最終演變為古高地德語(與阿勒曼尼語、巴伐利亞語和倫巴第語一起)。或多或少與此同時,Ingvaeonic鼻塞法從西向東傳播到西歐,導致了古英語(或盎格魯撒克遜語)、古弗里斯蘭語和古撒克遜語的發展。由于幾乎沒有受到這兩種語言發展的影響,古荷蘭語很可能與弗蘭克斯人的原始語言保持相對接近。然而,語言確實經歷了它自己的發展,如很早就最后阻礙的消失。事實上,在Bergakker的發現表明,這種語言可能在舊法蘭克語時期就已經經歷了這種轉變。
對古荷蘭語句子的證明是極其罕見的。語言大多記錄在殘缺的遺跡上,詞匯從中古荷蘭語和其他語言中借用的古荷蘭語中重建而來。最古老的記錄是薩利克律法。在這份大約寫于510年的法蘭克文件中,已經確定了最古老的荷蘭語:馬爾索thi afrio lito(“我對你說,我解放你,農奴”)用來解放一個農奴。另一個古老的荷蘭語片段是Visc flot aftar themo uuatare(一條魚在水里游泳)。保存最久的較大的荷蘭文本是烏得勒支洗禮誓言(776-800),從forachistu diobolae開始…Ec forsacho diabolae(法語):“拋棄你這個魔鬼?”... 我離棄魔鬼”)。如果只對其詩歌內容,荷蘭最著名的老句子可能是Hebban什錦菜vogala內斯塔hagunnan, hinase嗝恩達你,窟unbidan我們ν(“所有的鳥兒開始筑巢,除了我和你,我們等待”),是可以上溯到1100年,由佛蘭德和尚在羅徹斯特修道院,英格蘭。由于這句話很有想象力,它經常被錯誤地說成是最古老的荷蘭語。
古荷蘭語自然而然地演變成了中古荷蘭語。1150年通常被認為是中斷的時間,但它實際上標志著荷蘭文學的大量出現;在這一時期,豐富的中世紀荷蘭文學發展起來。那時還沒有統一的標準語言;中古荷蘭語是前古荷蘭語地區一些密切相關、相互理解的方言的集合名稱。沒有受過訓練的說現代荷蘭語的人很難讀懂古荷蘭語的碎片,而中古荷蘭語的各種文學作品在某種程度上更容易讀懂。古荷蘭語和中古荷蘭語最顯著的區別是語音的一個特征,即元音的減少。在古荷蘭語中,單詞結尾音節中的圓元音相當常見;在中古荷蘭語中,這些元音被調成弱讀音。
中荷蘭語方言區受到政治邊界的影響。某個統治者的政治影響范圍通常也會造成語言影響范圍,該地區的語言變得更加同質。按照當代政治劃分,它們按重要性排序:
西佛蘭德斯,佛蘭德斯縣位于其中心。它曾在中世紀早期(“佛蘭德擴張”)具有影響力,但在13世紀輸給了鄰近的布拉班提人。
布拉班特語(及其相關的東佛蘭德語),主要在布拉班特公國及其鄰近地區使用。在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它是一種有影響力的方言,在所謂的“布拉班特擴張”期間,布拉班特的影響向外擴展到其他地區。
荷蘭,以荷蘭郡為中心,在那里最初使用的是古弗里斯蘭語。人們與來自佛蘭德斯和布拉班特的法蘭克移民混合,并發展了一種帶有弗里斯基的新的法蘭克方言。在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它的影響力較小,但在16世紀的“荷蘭擴張”期間,它的影響力變得更大;在這一時期,荷蘭南部爆發了“八十年戰爭”。
林堡語,由現今荷蘭林堡省和比利時林堡省以及毗鄰的德國地區的人們所講。隨著時間的推移,它與不同的政治地區聯系在一起,因此是最具分歧的方言。它甚至部分地受到了高地德國公司的影響它與后來發展起來的標準語言相距最遠ntributed少。然而,它是最早的中古荷蘭語方言,發展了文學傳統。
因為它是老撒克遜的一部分,而不是低佛朗哥年(古荷蘭語)地區,荷蘭語低撒克遜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荷蘭方言。然而,自14世紀以來,它受到了中世紀荷蘭語的影響,并在后期標準荷蘭語的形成中發揮了作用。它是在烏得勒支主教公國的Oversticht地區和鄰近的Guelders地區說的。一種方言有限公司納坦仍然和佛朗哥在一起西部為年動物區,東部為下撒克遜區。
標準化的進程始于中世紀,尤其是在第戎(1477年后的布魯塞爾)的勃艮第公爵宮廷的影響下。弗蘭德斯和布拉班特的方言是當時最有影響力的。在16世紀初,標準化進程變得更加強大,主要基于安特衛普的城市方言。1585年安特衛普淪陷西班牙軍隊,導致荷蘭人逃往荷蘭北部,在那里荷蘭共和國宣布從西班牙獨立。這影響了荷蘭省的城市方言。1637年,朝著統一語言的方向又邁出了重要一步,第一部主要的荷蘭語譯本《圣經大全》問世,新共和國各地的人都能讀懂。它使用了各種元素,甚至是荷蘭低撒克遜方言,但主要是基于16世紀后荷蘭的城市方言。
在荷蘭南部(現在的比利時和盧森堡),情況有所不同。在隨后的西班牙、奧地利和法國的統治下,荷蘭語的標準化陷入停滯。國家、法律和越來越多的教育使用法語,然而超過一半的比利時人說各種各樣的荷蘭語。在19世紀的過程中,佛蘭德運動為說荷蘭語的人爭取權利,他們大多被稱為“佛蘭德人”。然而,在標準化的法語國家面前,方言變體是一個嚴重的劣勢。由于標準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說荷蘭語的比利時將自己與荷蘭幾個世紀以來發展起來的標準語言聯系在一起。因此,比利時的情況與荷蘭的情況基本沒有區別,雖然在發音上有明顯的差異,類似于標準英式英語和標準美式英語的發音差異。1980年,荷蘭和比利時簽訂了《語言聯盟條約》。該條約規定,兩國必須在語言政策上相互配合,以實現共同的拼寫系統。
荷蘭語屬于它自己的西日耳曼語分支,即低弗朗哥語,與它的姐妹語言林堡語或東低弗朗哥語一起。它最近的親戚是相互理解的南非荷蘭語。其他與荷蘭語有關的西日耳曼語言有德語、英語、弗里斯蘭語和非標準化語言、低地德語和意第緒語。
荷蘭語的突出之處在于,它結合了一些英格華語特征(在英語和弗里西亞語中一致出現,并在西日耳曼大陸平面上從西向東減弱)和主要的Istvaeonic特征,其中一些特征也包含在德語中。與德語不同的是,荷蘭語(除了林堡語)根本沒有受到高地德語輔音南向北遷移的影響,其本身也有一些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變化的累積導致了獨立但相關的標準語言,它們之間有不同程度的相似和不同。關于西日耳曼語言之間的比較,見形態學,語法和詞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