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周三,在歐盟法院駁回TikTok的上訴后,TikTok在上訴中敗訴,未能逃脫旨在控制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新數字規則。
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歐盟法律《數字市場法案》(DMA)于今年3月生效,監管機構相信它將創造一個更公平的市場。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根據DMA指定了6家面臨限制的“看門人”: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meta、微軟(Microsoft),以及TikTok的所有者字節跳動(ByteDance)——唯一一家非美國公司。
今年5月,歐盟表示,Booking也必須適用該法律,并給了這家在線旅行社6個月的時間準備遵守該法律。
總部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的這一裁決是對大型科技公司發起的DMA挑戰做出的首個裁決,此前蘋果和meta提出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法院駁回了字節跳動的訴訟,”它說。TikTok可以在判決后的兩個月零10天內提出上訴。
TikTok堅稱,它是數字領域根深蒂固的參與者“最有能力的挑戰者”,但法院駁回了這一說法。
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TikTok成功地以極快的速度和指數級增長了用戶數量,在很短的時間內達到了Facebook和Instagram的一半,而且參與率特別高,尤其是年輕用戶,他們在TikTok上花的時間比在其他社交網絡上花的時間更多。”
評委們承認,2018年,視頻分享應用TikTok確實是一個挑戰者,但自那以后,盡管推出了類似的競爭對手服務,但它“迅速鞏固了自己的地位,甚至在接下來的幾年里加強了自己的地位”。
不開心的科技巨頭
“我們對這一決定感到失望。TikTok是一個挑戰者平臺,為現有參與者提供了重要的競爭,”一位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
“雖然我們現在將評估接下來的步驟,但我們已經采取措施,在去年3月的最后期限之前遵守DMA的相關義務。”
但法院認定“字節跳動符合DMA規定的數量門檻”。
歐盟要指定一家公司為看門人,必須滿足某些條件。
標準包括在歐盟擁有超過4500萬的月活躍用戶,以及在歐盟建立的年活躍商業用戶超過1萬。
在歐盟,年營業額至少達到75億歐元(82億美元)或市值超過750億歐元的數字公司也將面臨新的限制。
如果一家公司違反了該法律,歐盟可以對該公司處以最高相當于其全球總營業額10%的罰款。對于屢犯者,這一比例可升至20%,在最嚴重的情況下,歐盟可以下令拆分公司。
這是TikTok在DMA訴訟中第二次敗訴。今年2月,該公司曾試圖暫停執行嚴格的新規定,等待周三的判決。
大型科技公司對這項新法律并不滿意。蘋果公司在法庭上對DMA提出了質疑,并直言不諱地批評稱,DMA將用戶的安全置于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