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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客戶端】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現將修訂后的《南寧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1總則
做好城市洪澇災害突發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我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洪澇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珠江流域防洪規劃》、《珠江洪水調度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南寧市河道與堤防建設管理條例》、《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南寧市城市防洪規劃修編(2018—2035)》等。
本預案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南寧市邕江洪水(邕江老口水庫至三岸大橋段)、建成區范圍內的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2城市概況
南寧市位于廣西的西南部,南寧盆地的中心,屬亞熱帶氣候,溫和多雨,多年平均氣溫21.6℃,多年平均降雨1300mm左右,降雨量一般集中在6月至8月,約占全年降雨量的65%。市區地勢平坦,地面高程72.11m~76.11m,盆地周圍被低山丘陵所環繞,山丘高程200m~500m。邕江自西向東穿越南寧市區,將市區自然分割成南北兩片;邕江在南寧水文(三)站上游約39km處分為左、右兩江,左江河道長591km,集水面積32378km2,右江河道長755km,集水面積40204km2。南寧市內有18條較大的支流匯入邕江。市區內主要湖泊有南湖、相思湖以及分布于人民公園、動物園內的小型湖泊。
2.2洪澇風險分析
南寧市洪水災害頻繁。市區地面高程在72.11m~76.11m范圍,在10年一遇洪水水位以下。南寧市修建邕江防洪堤后,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分別為77.35 m、78.7 m、80.5 m[除特別說明外,本預案中涉及的水位均為南寧水文(三)站水位,85基準]。一旦發生大水,若無邕江防洪堤保護,市區將會變成一片汪洋,工廠停產、交通中斷、水電停供、商業停市,全市將遭受嚴重損失。
南寧市區的內澇主要由市區和內河流域遭遇強降雨或在邕江洪水期,各支流受邕江洪水頂托,各支流出口處防洪排澇閘和排澇泵站排水不暢而造成。如2006年7月18日,受2006年第4號熱帶風暴“碧利斯”減弱后低壓環流的影響,南寧市區出現了罕見暴雨天氣過程,暴雨持續的時間和強度打破了歷史同期紀錄,造成市區受災面積近700萬平方米,受淹單位達200多家,民房浸水553間,受淹道路66處,大小配電網事故150多起,臨時轉移安置群眾近兩萬人,直接經濟損失達5820萬元。
邕江的洪水主要由左、右江洪水匯合而成。邕江來水以左江為主,右江次之。據南寧水文站1947年至2019年洪峰水位高于72.28米的39場洪水統計,左江崇左站洪峰流量平均值是右江隆安站的1.65倍。邕江出現災害性洪水,大都是左、右江同時發洪造成的。邕江上游水文控制站主要有左江的崇左水文站、右江的隆安水文站,兩個控制站洪水傳至南寧市水文站的平均傳播時間分別為30小時左右、22小時左右。主要控制站不同重現期洪水如下表:
不同重現期洪水流量水位表(單位:立方米/秒)
影響南寧市的熱帶氣旋(臺風),一般出現在后汛期(7—9月)。熱帶氣旋(臺風)路徑:一是從廣東省陽江市至湛江市一帶沿海登陸后西行影響南寧;二是在海南省登陸,進入北部灣,再次在北海至東興一帶登陸影響左、右江流域。熱帶氣旋從沿海登陸后,強度逐漸減弱,西行至南寧及左右江流域后,風力有所減弱,但還是帶來一定的降雨量,從而形成洪澇災害。南寧市歷史上大洪水為1881年洪水,大坑口洪峰水位79.79米,洪峰流量20600立方米/秒,相當于100年一遇洪水,有關歷史文獻中寫道:“洪水泛濫成災,沿河兩岸田地被淹縱橫百余里,沖毀各地縣城垣幾千丈,房屋毀壞不計其數,人民流離失所,災情嚴重”。1968年、1985年、1986年、2001年,南寧市曾發生較大洪水,其中以2001年洪水最大,大坑口水位77.56米,接近20年一遇洪水位。
2.3?洪澇防御體系
南寧市是全國首批重點防洪城市之一,防洪標準為200年一遇。按照《南寧市城市防洪規劃修編(2018~2035)》,南寧市主城區防洪工程體系由百色水庫、老口水庫及堤防組成。在城市主城區建設50年一遇(郊區20年一遇)堤防,通過百色水庫單庫調度,可以將南寧市主城區(不含八尺江上游)20年一遇堤防保護區防洪標準提高到50年一遇;通過百色、老口水庫聯合調度,可以將南寧市主城區50年一遇堤防保護區防洪標準提高至200年一遇。南寧市主城區防洪工程依據防洪保護區分片設防。規劃范圍共劃分為13個防洪保護區,其中邕江北岸分為石埠片、江北上片、柳沙片、青山片、江北下片、五合片6片,邕江南岸分為江南片、五象片、邕寧龍崗片、邕寧蒲廟片、邕寧光和片、邕寧牛灣港南片、良慶烏蘭片7片。
保證水位江北80.5 m(50年一遇設計洪水位)
截至2019年,南寧市區已建成堤防60.156km,其中邕江南岸22.934km(20年一遇堤防長度為5.716km,50年一遇堤防長度為17.218km),邕江北岸37.222km(20年一遇堤防長度為12.525km,50年一遇堤防長度為24.697km)。邕江北岸已建堤防保護區能夠抵御200年一遇的洪水,但邕江南岸50年一遇防洪堤自身未封閉,江南片區已建堤防保護區僅能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
排澇工程設施分為排澇閘和排澇泵站兩部分,其中排澇閘為外江水位較低自排內澇洪水設施,該排澇工況為自排工況;排澇泵站為外江高水位防治內澇抽排設施,該排澇工況為抽排工況。
《廣西南寧市防洪規劃報告》(1992年)中規劃建設的防洪閘、排澇泵站已于2017年全部建設完成。除此之外,根據城市防洪面臨的實際需要,還建設了一批排澇工程。
截至2019年底,防洪閘已建28座,在建31座,其中P=2%標準防洪閘56座,P=5%標準防洪閘3座。排澇泵站已建19座,泵站裝機規模21745kW,在建10座,泵站裝機規模45335kW,其中,雨洪同期P=10%標準排澇泵站5座,雨洪同期P=5%標準排澇泵站24座。
目前,對邕江防洪影響較大的右江上游百色水利樞紐工程,邕江上游老口航運樞紐、下游邕寧水利樞紐已經建成并發揮作用。此外,在邕江北岸各支流上游建有天雹、金沙湖、羅文、峙村河、老虎嶺等13座中小型水庫,通過這些水庫的蓄滯洪作用,對防御和減輕市區的內澇起到重要的作用。
市區已初步形成了較合理的新城區雨污分流、舊城區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管網系統。排水流程主要為:雨水流入各干渠(管)-內河-邕江。雨水排水系統大體可分為:沿江片、南湖-竹排沖片、心圩江-可利江片、二坑溪片、朝陽溪片和江南片共六片。
(1)江南白沙堤段、江北石埠堤段防洪標準較低,仍為20年一遇。
(2)防洪堤局部預留交通缺口:西明江堤副堤Ⅱ預留缺口,邕江一橋南預留交通缺口。缺口地勢較低,防洪功能有所削弱。
(3)臨勝、中山、亭江、沙江等部分新舊排澇泵站,因城市發展、水城建設等各種原因導致抽排能力不足,需要擴容;大坑、二坑等重要泵站為單一供電回路,無備用電源;新建泵站尚未經過長時間和高水位運行考驗。
這些問題的存在,增加了防洪工作的難度,如在洪水期間出現險情,不能及時搶險,人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損失。
2.4重點防護對象
城區內自治區和南寧市黨政機關、部隊駐地、商業區、電臺、電視臺等重點部門和重要單位,城市軌道、地下商場、人防工程、通訊設施等重要設施,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組織體系及職責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南寧市城市防洪應急指揮機構,代表市人民政府組織、指揮、協調市區防洪工作,決定啟動、結束城市防洪應急響應,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防洪搶險救災等。
指揮部指揮長由市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分別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長、副秘書長,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南寧警備區副司令員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衛健委、市林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南寧水文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南寧支隊、中國安能第一工程局南寧分公司、市紅十字會、南寧鐵路局南寧工務段、南寧無線電管理處、南寧海事局、南寧供電局、市氣象局、市人防辦、市供銷社、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西江局、南寧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市城市內河處、南寧威寧投資集團、南寧建寧水務集團、南寧軌道交通集團、南寧交投集團、南寧產投集團、中國電信南寧分公司、中國移動南寧分公司、中國聯通南寧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由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領導及成員所在單位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設在市應急局。主要職責是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全市的防汛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有關防汛工作制度;組織全市防汛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每年按全市統一布置的預算編制時間,編制下一年度的防汛救災經費預算。
指揮部下設綜合組、專家技術組、水文氣象組、物資組、通信組、供電組、清障組、應急組、內澇組、車船調度組、保衛組、后勤組、宣傳組、醫療衛生組、材料組、財務組、募捐救濟組等,各組工作根據洪水情況啟動。
綜合組:負責協調指揮部各個工作組的工作。負責汛情、險情及指令的上傳下達,指揮部的文電處理、文印、會議記錄等工作。組長由市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設一名副組長,由市防汛辦主任擔任。
專家技術組:負責抗洪搶險有關技術問題的處理及指導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各項技術工作。組長由市水利局局長擔任,設一名副組長,由珠委西江局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擔任。
水文氣象組:掌握天氣、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態勢,及時預報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現的時間。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由市水文中心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氣象局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物資組:負責物資調配保障工作。設組長一名和副組長二名,組長由市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員由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市林業局等各一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通信組:負責抗洪搶險通訊保障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由南寧無線電管理處一名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中國電信南寧分公司一名負責人擔任。組員由市防汛辦、中國移動南寧分公司、中國聯通南寧市分公司等各一名負責人組成。
供電組:負責抗洪搶險期間的供電保障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和副組長均由南寧供電局負責人擔任。
清障組:負責邕江和內河河道內障礙物及漂浮物的清除和船只管理工作,防止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對市區河道內橋梁、堤防等重要設施的撞擊,確保安全。組長由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設五名副組長,一名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搶險用船保障;一名副組長由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清除對橋梁有威脅的漂浮物,保證市政橋梁安全;一名副組長由南寧海事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導和船只管理;一名副組長由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對清除邕江阻水障礙物和對水上漂浮物進行緊急處置;一名副組長由市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清除、轉移邕江河道內阻水養魚網箱、漁業船舶。
當預測水位將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73米)時,清障工作按《南寧市清障組工作方案》開展。
應急組:負責緊急事態的處理工作。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三名,組長由南寧警備區一名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公安局、武警南寧支隊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各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內澇組:負責組織指揮市區排澇搶險工作。設組長一名、副組長兩名,組長由市應急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住建局、市城市內河處各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車船調度組:負責抗洪搶險的車船調度和保障工作。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三名,組長由市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南寧海事局各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洪水期的車船調度按照防汛緊急狀態進行,經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后,調度組有權根據搶險需要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各種車輛和船舶,洪水過后給予適當補償。
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及交通疏導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和副組長均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擔任。
后勤組:負責市防汛指揮部后勤保障工作。設組長一名,副組長兩名,組長由市應急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糧食和儲備局、市商務局各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宣傳組:負責抗洪搶險宣傳報道,審核各類新聞稿,協調對有關領導的采訪。設組長一名、副組長兩名,組長由市委宣傳部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文廣旅局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醫療衛生組:負責組織救援隊伍,開展傷病員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和副組長均由市衛健委負責同志擔任。
材料組:負責會議材料、領導講話稿的起草等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組長由市政府一名副秘書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應急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財務組:負責抗洪搶險經費財務管理工作。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正、副組長均由市財政局負責同志擔任。
募捐救助組:負責在抗洪搶險期間做好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視情組織開展救災募捐活動,接收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并進行管理分配。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正、副組長均由市紅十字會負責同志擔任。
各城區、開發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部門、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水電工程、大中型企業須成立防汛指揮部,具體負責處理防汛應急工作;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成立防汛指揮機構。
3.2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市防汛防洪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城市防洪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分配市本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指導監督下級救災款物的使用;承擔洪澇災害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組織;組織實施市級城市防洪應急預案。
市水利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防洪工程;承擔江河洪水防御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水工程運行情況的監控工作;負責重要水工程防洪調度工作,承擔防汛搶險救災技術支撐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防洪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南寧警備區:負責組織軍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群眾。
市委宣傳部:負責正確把握全市防汛宣傳工作導向,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媒體做好防汛新聞宣傳報道、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下達防汛設施、水利工程除險加固項目投資計劃;協調項目投資計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項目投資計劃實施的督促檢查;負責防汛工程項目的相關審批工作;負責保障災區物價穩定。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防汛工作,組織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普及防汛避險知識,落實安全措施,強化安全管理;配合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防汛救災工作,在特殊情況下采取停課措施,確保學生和教師的人身安全,及時掌握并提供學校受災情況;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防汛預警信息發布,督促指導受災學校開展災后自救和恢復教學秩序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組織南寧市工業企業開展抗洪搶險所需緊急物資的應急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做好災區社會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交通暢通,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物資以及破壞防洪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必要時對搶險和危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搶險人員和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優先通行。
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因災困難家庭依法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負責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做好養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防汛工作,對入住人員進行相關災害知識的宣傳。
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編制的防汛和救災經費預算,統籌安排市防汛和救災經費,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費分配方案,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監督、指導責任單位預防地質災害,負責因暴雨等氣象災害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巖溶塌陷、采空塌陷、危巖、不穩定斜坡等突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配合、協助應急管理部門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現場調查、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指導地質勘查單位提供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防止地質災害險情災情進一步擴大。在緊急防汛期,協調解決采取緊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問題。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指導市區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和市區防內澇工作,配合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負責指導各相關部門做好城市易澇區的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協調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內澇地段(區)居民、單位的基本生活用水和臨時安置區內的生活用水供應工作。按防洪預案做好物資準備和市區管轄范圍的在建跨江橋梁的保護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所轄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督促指導所轄公路(橋梁)、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強行清除阻洪設施;負責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保證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優先運送緊急搶險救災人員、物資、設備和輸送撤離人員;負責交通設施安全監測和預警信息發布,必要時關閉危險區域內的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碼頭等;做好對客運碼頭無動力躉船的管理,預防船只失控而發生撞擊毀壞堤防和橋梁事故的發生;負責做好公路、水路行業防汛、防臺風和抗旱救災工作;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協助南寧海事局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報告洪澇災害中農業受災情況,指導農業生產防汛救災工作,組織指導災區農業生產恢復工作;負責組織、監督災區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種子等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物資的儲備、調劑和管理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做好水上作業漁船和江河網箱養魚人員的避險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加強對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測,負責協調災后生活必需品的組織和供應。
市衛健委:負責洪澇災區疫情防控、醫療救護、飲用水衛生和公共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調派急救隊伍搶救負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防病治病;加強災區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管,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向受災群眾提供心理援助。
市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各級各類林場、林區做好防汛工作和汛期漂木管理、阻水漂木清除工作;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做好搶險用林木的組織準備工作;負責組織做好汛期林區作業管理工作,及時轉移或撤離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人員。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市級已移交管養跨河橋梁的保護工作。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處置可能對橋梁、堤防造成威脅的漂浮物。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救災糧油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保證災區糧油供應;會同市應急局等部門確定市救災物資年度購置計劃,根據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做好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據市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到位。
南寧水文中心:負責水情、雨情監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江河湖泊、重要水庫的雨情、水情、汛情預測信息,按規定發布、上報全市江河水情信息和預報預警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搶救人員、疏散物資等,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抗洪搶險救援工作。
武警南寧支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實施抗洪搶險,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中國安能第一工程局南寧分公司:負責利用自身專業機械設備優勢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
市紅十字會:參與災區救災和傷員救治工作,參與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發放和管理。
南寧鐵路局南寧工務段:負責鐵路橋梁橋墩滯留漂浮物的處理工作。
南寧無線電管理處:負責組織各移動通信運營企業及時通過短信等形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防御信息等;負責做好公用通信網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檢查、協調市內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建設和維護;負責災區毀壞通訊設施的搶修和通訊保障工作。
南寧海事局:負責加強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負責管轄范圍內的臨時交通管制區的劃定和監督管理;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港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和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發布航行警(通)告;組織、協調和指導管轄范圍內的水上搜尋救助。
南寧供電局:負責對堤防及排澇泵站供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確保正常供電;在緊急抗洪時組織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保證供電,保證搶險現場的動力及照明用電;及時組織搶修受損的電力線路,保障電網的安全運行;負責按防洪預案做好物資的準備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南寧市天氣氣候監測和預報預測工作,及時提供氣象信息,并根據指揮部的要求提供邕江上游相關地區的降雨量;對汛期出現的強降雨天氣過程作出及時預報;當南寧出現洪水或預計即將出現洪水時,向指揮部提供滾動天氣預報。
市人防辦:負責做好市區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西江局:負責為防洪搶險提供技術支持。
南寧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負責本轄區系統防洪安全調度工作,保證本轄區運送防汛搶險和衛生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車輛的安全快速通行。
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負責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屬排澇泵站、防洪閘、交通閘、穿堤管等相關設施的安全維護管理工作;對可能對橋梁、堤防等造成威脅的漂浮物,會同交通、城管綜合執法、海事、農業等部門進行緊急處理;負責按防洪預案做好物資的準備工作。
市城市內河處:負責對市區內河進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確保市區內河排水暢通。
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污水管道的管理。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做好南寧市已運營和在建地鐵線路的防洪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做好老口航運樞紐和邕寧水利樞紐的防洪工作。
中國電信南寧分公司、中國移動南寧分公司、中國聯通南寧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文氣象觀測站的通訊暢通,優先傳遞防汛抗旱、水文氣象通訊信息;落實對防汛、水文、氣象的各項通訊優惠措施;進入緊急防汛期,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防汛搶險通訊暢通并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及時向社會發布重要汛情信息。
其他部門、單位根據防汛搶險需要負責及時完成各自應承擔的任務。
3.3邕江防洪堤防護分段職責
在洪水期各城區負責各自行政區域的堤段安全:
青秀區:江北堤沙牛嶺—民生廣場(民生廣場堤段由西鄉塘區負責)堤段。
西鄉塘區:江北堤民生廣場—石埠獅子嶺堤段及石埠高速路收費站附近的副堤Ⅰ、副堤Ⅱ。
江南區:江南堤堯頭嶺(南糖專線)—三津堤段、沙江堤段、白沙堤段。
已建成未移交的防洪堤由建設單位負責堤段安全,移交后按屬地原則由相關城區負責堤段安全。
各城區每年在編制防洪應急預案時,要將各自堤段責任向下分解,落實每一堤段責任人、巡堤人員和工程技術責任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并于每年4月底前上報指揮部備案。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氣象部門應加強對強降雨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將天氣實況報送指揮部。水文部門應加強水文監測,及時將水情實況報送指揮部。當邕江發生洪水時,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指揮部,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指揮部,為及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
當邕江出現設防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巡查和監測,并及時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指揮部和市水利局。當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發生險情時,堤防管理單位應第一時間組織應急處置,同時報告指揮部和市水利局。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范圍、人口,以及農林牧漁業、交通運輸業、工礦企業和水利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洪澇災情發生后,交通、農業、自然資源、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在接報后30分鐘內向市政府和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2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洪水情況和防洪工程現狀,將預警級別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等級,分別用藍、黃、橙、紅色表示。
當水文部門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在69.40 m—73.00 m時,預警級別為Ⅳ級,用藍色表示。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負責防洪工程安全工作;市水利局負責協調洪水調度;指揮部負責綜合協調防洪工作。
當水文部門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在73.00 m—74.9 m時,預警級別為Ⅲ級,用黃色表示。市水利局負責防洪工程安全和協調洪水調度工作;指揮部負責綜合協調防洪工作。
當水文部門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在74.9 m—78.7 m時,預警級別為Ⅱ級,用橙色表示。由市政府組織開展防洪工作。
當水文部門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在78.7 m以上時,預警級別為Ⅰ級,用紅色表示。由市政府組織開展防洪工作。
4.3預防預警行動
(1)思想準備。市防汛辦要加強防汛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樹立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做好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各級防汛及有關部門每年3月底前,要根據防汛需要抓緊調整完善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同時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伍的建設。
(3)工程準備。水利部門要加強防洪工程的管理,確保正常運行。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督促業主單位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汛前各級防汛辦要抓緊修訂完善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堤防決口封堵應急方案等方案;修訂完善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及時制定江河堤防險工險段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每年4月份前,有物資儲備任務的成員單位,要按預案要求落實好防汛物資,并將落實情況報市防汛辦備案。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要按照防汛物資儲備規范要求,加強防汛儲備物資庫存管理,及時做好防汛儲備物資采購補庫工作,不斷完善各種配套物資,提高防汛物資儲備效能,做到物資、管理、人員三到位;時刻做好防大汛、抗大災準備,一旦接到險情命令,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防汛物資運送到位,確保防汛物資備得足、調得動、運得出、用得上。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市城市應急聯動中心和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暢通;水文和氣象部門要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7)防汛檢查。指揮部每年汛前組織全市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對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市防汛辦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在汛期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并有領導帶班。
(1)當邕江即將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監測和預報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科學依據。
(2)當水文部門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超設防水位時,指揮部應及時預警并按流程發布洪水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預報最新水情,為抗洪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當預測市區發生強降雨天氣時,氣象部門應做好短期及短時臨近天氣預報工作,及時向市區防內澇搶險指揮部報告降雨量的實測情況和未來降雨趨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當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市應急局(市區防內澇辦)根據預案發布預警,及時向社會發布,并做好防澇、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和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標準洪水的劃分,根據邕江防洪堤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江北以50年一遇(80.5米)、江南以20年一遇(78.7米)以下各級洪水為設防標準內洪水;江北以50年一遇、江南以20年一遇以上洪水為超標準洪水。
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為78.7米高程(20年一遇)以下為標準內洪水。
發生標準內洪水,要確保防洪堤及其他防洪設施的安全,確保不出現潰堤事故。發生管涌、滲漏、脫坡等險情時要全力搶險,堅決死保死守。
完善防洪指揮系統,確保責任到人。健全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
相關單位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防洪工程實施應急除險加固。在洪水期間,要加強巡查和監測,及時做好封閉穿越堤防的道路、防洪閘、交通閘等設施的各種準備工作。落實在建工程和病險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指揮部應組織氣象、水文、水利等部門的專家,根據氣象和水文部門提供的降雨、水文信息,科學分析預測,結合實際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洪水和災害,提出搶險避險的方案,供領導決策參考。
防洪堤局部預留交通缺口的封堵是抗洪搶險的重中之重。按照防洪堤分段負責制的規定,西鄉塘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制定封堵西明江堤副堤Ⅱ缺口40米方案,江南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制定封堵邕江一橋南缺口方案,并做好封堵準備工作。
由于上游百色水利樞紐、老口航運樞紐已經建成發揮效益,因此,如發生超標準洪水,由市水利局協調自治區水利廳對上述兩水庫進行洪水調度,盡量減少我市的防洪壓力,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邕江自西向東穿越市區,將我市分割成江北、江南兩個片區。
江北以邕江一橋連接當陽街、新華街、民主路、工人文化宮后的友愛南路、人民公園到望州嶺、邕武公路一線,分成江北西區(上游)和江北東區(下游)。江北東區為自治區和南寧市黨政軍機關所在地,人口密集,商業金融部門集中,列為重點保護區。江北西區是我市商業、科研、文化教育及交通樞紐地帶,列為主要保護區。
江南以湘桂鐵路路基(高程81.4米)為界,分為江南西區(上游)和江南東區(下游)。江南東區人口密集、商業較發達、企事業機關單位較多。該片工廠地勢大多較高,地處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高程。若遇超標準洪水,會有一定損失,但與江北比較相對較小。只要組織好物資疏散、人員安全轉移,可相應減少損失。江南西區為商業、加工業區,還有部份物資倉庫及農田,洪水淹沒會有一定損失。
南寧市四面環山,市區有部分街道、高地處于80.5米高程以上,若遇超標準洪水,各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水情預報,積極貫徹“人員、物資疏散轉移以上安全樓房為主,撤離疏散為輔”的原則,將低洼易澇易淹區人員、物資轉移到安全地方。各鄉鎮及街道辦事處應根據城區預案做好疏散轉移預案,并報城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江南區的居民、物資轉移安置區:經開區一帶、友誼路(那洪街道辦)以南、五一中路以南、旱塘嶺、老虎嶺、大路嶺、嶺頭坡、沙井街道辦、火車南站以南。
江北西區的居民、物資轉移安置區:人民公園、望州嶺、邕武公路沿線、五村嶺、二塘、羅傘嶺、先生嶺、谷畬嶺、圣堂嶺、牯牛嶺、那文嶺、那羅嶺、虎邱村、北湖村、連疇村、峙村河水庫、龍門水庫、天雹水庫等。
江北東區居民、物資轉移安置區:人民公園、望州嶺、長堽嶺、燕子嶺、曹屋坡、沙牛嶺、青秀山、柳沙、佛子嶺等。
福建園、西園、體育館、淡村路一帶居民及物資可沿星光大道向經開區一帶轉移。
五一路一帶居民及物資可沿南建路、亭洪路、富寧路向那洪街道辦以南方向轉移。
五一西路、蘇坡、梁屋、南鄉、邕津一帶的居民及物資可上快速環道向南寧火車南站方向轉移。
農屋坡、中雷、上雷一帶居民及物資可沿同樂路向沙井街道辦以南轉移。
亭子、白沙一帶人員及物資可沿白沙大道、星光大道向經開區方向轉移。
建政、新城、南環、星湖等派出所轄區居民、單位可沿民族大道至桂海高速公路舊收費處附近的山上轉移。
中山派出所轄區的市體育場以西的居民可沿民族大道向桂海高速公路舊收費處附近轉移。
市體育場以東的居民可沿桃源路、雙擁路、青山路向沙牛嶺、柳沙園藝場、青秀山方向轉移。
長堽嶺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民主路、長堽路向長堽嶺、燕子嶺方向撤離。
興寧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新華街、公園路向人民公園、望州嶺撤離。
朝陽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中華路向望州路轉移。
公園派出所轄區人民路一帶的居民可就近向人民公園撤離。
華強派出所轄區的人民西路、華強片一帶居民可沿人民路向人民公園轉移。
華西路一帶居民可經中華路向望州嶺方向撤離。
新陽派出所轄區居民可從新陽路尾出魯班路沿大學路往大嶺方向轉移。
邊陽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北大路、中華路向望州路方向一帶撤離。
五里亭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明秀路和衡陽路向東往望州路一帶撤離。
西鄉塘派出所轄區居民及上堯派出所轄區的居民、村民可就近沿快速環道、天雹路往天雹水庫方向一帶撤離。
北湖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北湖路明秀東路、快速環道就近向北湖、望州路一帶高處轉移。
唐山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北湖路向望州嶺醫院、虎邱一帶撤離。
衡陽派出所轄區居民可沿友愛北路、安吉大道往邕武二級公路方向一帶撤離。
青秀區仙葫一帶的居民及物資可就近向高處轉移。
全市發生超標準洪水時,撤離疏散組織工作由指揮部根據水文、氣象準確可靠預報,研究論證后及時決策,發布動員令統一部署。各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組織實施疏散撤離計劃。同時要掌握汛期期間本轄區低洼地區人員物資(尤其是有毒、易揮發物品)的存放情況、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避免臨時慌亂誤事。
各城區政府:負責轄區內居民物資疏散工作。尤其應事先檢查本轄區的化工、農藥、油料等毒害物品的儲存情況、銷售轉移數量和安全措施,避免造成水體和環境污染。掌握登記好轄區內80.5米高程以下居民、物資數量和轉移安置地的高程、面積、容量及所經路線等,落實轉移安置地的指揮、管理、食宿、醫療、通訊、安全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及時打擊處理借機作案的犯罪分子和違法人員,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強疏散區域、道路的秩序維護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汛期的車輛船只調度、人員疏散和物資的運輸調運。
應急管理、糧食和儲備部門:保障疏散人員的物資,簡易工棚、住房的搭蓋材料,日用百貨,主、副食品,瓶裝飲用水供應及搶險物資工具等。
供電、通信部門:保證照明、動力供用電正常,充分利用各單位現有發電設備發送電。保證通訊聯絡暢通,配備移動式通訊設備和無線電對講機等,保證全市統一指揮。特別要保證安置區內的臨時用電。
住建部門:負責安排搭建疏散群眾臨時工棚房屋;負責群眾飲用水衛生安全,特別要保證安置區內的臨時用水安全。
市區內澇防御工作由市區防內澇辦根據《南寧市市區內澇搶險工作預案》開展工作。預案中明確了市區漬澇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按邕江洪水情況,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由輕到重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相應級別。
洪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洪澇災害發生后,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任何個人發現堤防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報市防汛辦(電話:3126212)或市應急聯動中心(電話:110、119、120、122)。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與預警級別相對應,應急響應分Ⅳ、Ⅲ、Ⅱ、Ⅰ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緊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應急響應的啟動,根據會商分析的結果,由指揮部領導決定,由指揮部發布。
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市防汛辦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報請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
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市防汛辦負責同志或以上級別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報請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批準;
Ⅱ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報請常務副指揮長批準;
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由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報請指揮長批準。
①預計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將達到 69.4米—73.0米;
②沿江發生洪澇災害或工程險情等其他經會商后決定需要啟動,并經市政府同意啟動的情況。
①市防汛辦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和防汛工作動態等防汛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報告工作,加強會商分析判斷,及時發布防御警報,作出相應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導各有關城區、開發區和相關部門做好災害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②市防汛辦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分析,做好防汛指揮決策的參謀服務和貫徹落實工作;市防汛辦負責同志進入值班狀態,做好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防汛值班人員加強對防汛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對重要防汛信息,市防汛辦以電話、短信、簡報、專報等方式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并通報相關成員單位和人員。
③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負責邕江防洪工程安全工作。按《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防洪預案》開展工作,實行防汛責任制度,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發展變化,做好堤防涵閘、排澇泵站的運行管理工作,并及時將防洪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
④氣象、水文部門根據本部門預案適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加強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和洪水預警。⑤市水利局組織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做好搶險人員集結準備,確保迅速出動;同時做好物資調運準備,聯系運輸車輛和搬運工人,確保迅速調用。⑥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職責,積極做好防汛減災工作。
①預計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將達到73.0米—74.9米。②沿江發生洪澇災害或工程險情等其他經會商后決定需要啟動,并經市政府同意啟動的情況。(2)響應行動
在Ⅳ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①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召開由氣象、水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相關成員單位代表參加的分析會商會(必要時邀請相關城區、開發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參加),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會商結果,由指揮部下達防災抗災指令,指導各有關城區、開發區和相關單位做好災害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提醒社會各界和公眾注意防范。
②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指揮部指揮。市防汛值班帶班領導駐守值班室,加強防汛值班、信息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③市水利局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視情況及時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和沿江城區(開發區)開展抗洪搶險工作,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指揮部。
④氣象、水文部門根據本部門預案適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加密對天氣、雨情、水情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和洪水預警。
⑤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職責和指揮部的部署要求開展工作,并加強信息報送。
⑥市水利局組織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搶險人員集結待命,做好緊急出動搶險準備;同時落實運輸車輛和搬運工人待命,做好隨時裝運出發準備。
⑦各防汛應急搶險隊伍集結待命,做好緊急出動搶險準備,確保第一時間能迅速趕赴事發現場實施救援。
①預計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將達到74.9—78.7米。
②沿江發生洪澇災害或工程險情等其他經會商后決定需要啟動,并經市政府同意啟動的情況。
在Ⅲ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①指揮部副指揮長或指揮長主持召開全體成員單位參加的分析會商會(必要時邀請相關城區、開發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參加),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會商結果,由指揮部下達防災抗災指令,并提請市人民政府就抗洪搶險救災作出專項工作部署,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提醒社會各界和公眾加強防范,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抗洪救災。
②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指揮部指揮。必要時,搶險救災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或聯絡員集中在指揮部辦公,加強對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聯動。
③氣象部門加強對天氣趨勢和雨情的監測預警,加密對災區和重點區域的實時雨情監測及中小尺度精細化預報預警。水文部門加密對實時雨水情監測和重點區域的洪水預報預警。指揮部及時向社會發布汛情公告,并視情況宣布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
④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職責和指揮部的部署要求,將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作為本單位的中心任務,積極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各部門應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深入抗洪搶險救災一線,檢查指導和協調幫助當地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市應急局及時商市財政局安排必要的搶險救災資金。市紅十字會及時組織救助受災困難群眾。必要時,市水利局請示自治區水利廳,要求協調相關大型水庫(水電站)和重要堤防工程進行防洪應急調度,統籌兼顧,科學防控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作用。
⑤各防汛應急搶險隊伍24小時待命,做好隨時投入搶險救援準備;同時提前裝載搶險物資設備,做好隨時調運準備。
①預計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將達到78.7米以上。
②沿江發生洪澇災害或工程險情等其他經會商后決定需要啟動,并經市政府同意啟動的情況。
在Ⅱ級響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采取如下行動:
①指揮部指揮長或市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由指揮部全體成員和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各有關縣區、開發區參加的分析會商會,研究部署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召開全市抗洪搶險救災緊急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公眾積極參與抗洪救災。
②指揮部根據相關法規宣布有關區域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部指揮,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聯合辦公,統一指揮調度,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各縣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抗洪搶險救災,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③氣象、水文部門加密預報雨水情。指揮部及時發布汛情公告。
④各成員單位將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作為本單位的首要任務,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提請由市領導擔任組長,率隊深入抗洪搶險救災一線指導和協調幫助當地做好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⑤指揮部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抗洪搶險救災情況。
5.3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1)當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超過設防水位69.4米時,按照水位分級、分部門和分段負責制,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城區、部門啟動相關預案,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并將情況上報市政府。
(2)當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達到警戒水位73.0米時,開始進入防汛戒備狀態,要密切注意水情、工情、險情的發展變化,在各自防守堤段或區域內增加巡堤查險次數,開始晝夜巡查,并組織防汛隊伍上堤防守,做好防汛搶險人力、物力等準備工作。必要時動用南寧警備區、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安能第一工程局南寧分公司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3)當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達到73.4米高程時,由南寧海事局發布航行通告,禁止非抗洪搶險船舶在該航段內航行。封航水域上游起點定在老口車渡下游1000米,止點在六律大橋下游500米處,預防船只失控而發生撞擊毀壞堤防和橋梁事故。
(4)當預報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高于77.2米時,指揮部根據當時的洪水形勢作出是否下達封堵西明江副堤Ⅱ;當預報南寧水文(三)站水位高于78米時,指揮部根據當時的洪水形勢作出是否下達封堵邕江一橋南缺口的指令。
(5)各城區、各開發區要對本轄區低洼易澇地帶物資人員的安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轉移工作。對易溶、易爆、易揮發、有毒的化工產品、農藥、鹽、糖等物資要提前轉移,妥善存放。尤其是對有毒的物質要按市生態環境局的安全要求,妥善儲存在遠離居民區的安全地帶倉庫,嚴格遵守使用、保管、運輸和回收制度,確保萬無一失,確保南寧市和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當堤防可能發生決口險情,由指揮部下令發布人員、物資撤離警報。警報方式采用市人防辦分布在市區的防空警報,城區、開發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出動車輛采取高音喇叭等方式到可能淹沒區發布警報,電視臺、電臺同時發布疏散撤離警報。
(7)當洪水上漲到77.4米高程以上時,由市公安局組織對白沙堤、沙江堤實行全線警戒。當洪水上漲到78.4米高程以上時,由市公安局組織對防洪大堤實行全線警戒。同時對防洪區域實施臨時交通管制,非防汛車、船、人員不得進入防洪區域。在抗洪非常時期,人民警察有權對防洪區域先進行警戒或現場管制,再報告市委、市政府。抗洪搶險的車、船、人員的臨時通行證由市公安局統一印制,并按指揮部要求向有關單位發放。
(8)為確保邕江南寧市區河段的橋梁和堤防在洪水期間不被船舶撞擊而毀壞,按照《南寧市防汛清障組工作方案》的要求,南寧海事局做好邕江河道內的通航秩序維護,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各有關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青秀山管委會協助南寧海事局做好洪水期間船只的系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要做好漁業船舶、網箱養魚靠泊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失控撞壞橋梁。市住建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要分別做好在建橋梁、市政橋梁、鐵路橋梁橋墩滯留漂浮物的處理工作。
(9)市公安局、武警南寧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作為突發性防汛事件的應急處置單位,應加強對應急隊伍的培訓,做好應對突發性防汛事件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當接到指揮部命令后,要盡快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搶險。
(10)項目主管部門要督促在建防洪工程項目業主單位編制好防洪預案,做好安全度汛相關工作。
(11)在緊急情況下,由指揮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前期征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按照相關預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并及時向下游發出警報,同時立即報告指揮部。
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轄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迅速組織受影響區域轉移人員和財產,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決口封堵,并應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和技術責任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指揮部領導要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必要時協調調用各救援隊伍支援。
市住建局、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所轄區域的排澇工作。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對市區內路幅寬度2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橋的排水管道和排水總渠進行全面清淤疏通;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對分管的20米以下(含20米)的道路排水管道進行清淤疏通,確保市內排水排澇管渠暢通,并制定好應急排澇搶險預案。
市城市內河處負責對內河進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保證內河暢通。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做好內河出口排澇工作,當邕江水位上漲至關閉防洪閘水位后要及時開機抽水排澇;當市區遭強降雨襲擊,防洪排澇閘未能及時排除洪水時,要在確保泵站設施安全的情況下及時開機抽水排澇。
5.4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1)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2)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屬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報。
(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洪澇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5)市防汛辦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并及時續報。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3126212 ,5512925(傳真);
市區防內澇搶險指揮部辦公室:3126212,5678323(傳真);
市城市應急聯動中心:110、119、120、122;
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 5327519、3194609(傳真);
江南區防汛值班:4883437、4887865、4826077(傳真);
青秀區防汛值班:5566361,5566353,5566202(傳真);
興寧區防汛值班:3290805,24小時值班室3290092(電話、傳真),應急局局辦3290752(電話、傳真);
西鄉塘區防汛值班:2318657、2318579,2318658(傳真);
邕寧區防汛值班:4712350,4718129(傳真),非值班電話:4792362;
良慶區防汛值班:4512969,4512979(傳真),應急局24小時值班電話4507281;
南寧高新技術開發區防汛值班:5816947、5816847(傳真);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防汛值班:4519587、4517693(傳真)。
(1)預計出現洪澇災害后,指揮部視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領導迅速上崗到位,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后,指揮部應派出由相關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
洪澇災害發生后,要首先考慮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采取相應措施把人民群眾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應急、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衛生健康等部門要迅速到位,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解決災區人民的吃、住和醫療等問題。
(1)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指揮部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并上報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2)指揮部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應急措施,供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領導參謀決策。
(3)指揮部調集各部門的資源和力量,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段的險工整治、決口搶堵和水庫重大險工的搶護,按預定的搶險預案實施。
(4)處置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指揮部統一指揮。各單位、各部門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1)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指揮部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5)出現洪澇災害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1)出現洪澇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經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5?應急結束
根據水情的變化和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及程序,指揮部應適時提升或降低應急響應等級,當不再滿足應急響應啟動條件時,由指揮部宣布終止相應的應急響應。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6?信息發布
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汛情、災情及防汛動態包括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審核和發布。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通信運營部門對洪澇災害信息必須優先、快捷、準確傳遞。防汛計算機網絡線路提供部門須保證防汛信息網絡的暢通無阻。
指揮部按照以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為主,以公用通信網絡為輔的原則,確保防汛信息暢通。
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通信的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防洪堤的重點險工險段或者容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堤防管理單位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和突擊力量。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南寧供電局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安排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以及應急救援現場臨時供電任務。同時儲備充足的電線、照明燈具等設施,保證搶險現場的動力及照明用電。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中心要加強對泵站用電設備的檢查維修,確保正常供電。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交通運輸局要準備充足的車輛、隨時待命啟動,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用車。當水文部門預測南寧水文(三)站水位將達到或超過74.9 m高程時,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和南寧海事局協助,組織載重5-7噸以上的汽車20輛、5噸平板車5輛、機動船10艘(清川大橋上游2艘、清川大橋至二橋之間2艘、二橋至鐵路橋之間2艘、鐵路橋至邕江大橋之間2艘、一橋至白沙大橋之間2艘)、拖船2艘待命。船舶準備工作要在封航前完成。市住建局協調組織載重5噸以上汽車10輛、自卸汽車10輛、推土機5臺、挖掘機5臺、裝載機5臺待命。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和防洪工程設施安全、盜竊防洪救災物資設備等違法行為,做好防汛搶險時的戒嚴、警衛以及重要領導視察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市衛健委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護人員組成醫療小組,配合指揮部及各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做好臨時急救和醫療衛生防疫工作。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防汛物資籌集和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分級管理”以及“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采取各單位、各部門和群眾籌集相結合的辦法。凡抗洪搶險物資、裝備、設備,由指揮部統一調用,先調用后結算。
有關部門、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數量儲備(或經營性儲備)抗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
根據防汛工作轄區行政首長負責的工作原則,當各城區、開發區發生洪澇災害時,各城區、開發區首先要動用轄區所儲備的防汛物資進行搶險,當需要指揮部支援搶險物資時,由各城區、開發區提出申請,經指揮部領導批準后調撥。為此,各城區、開發區必須要按最低儲備額儲備防汛物資,具體儲備的數量和品種如下:
邕寧區需儲備沖鋒舟3艘、編織袋3萬條、麻袋1萬條、救生衣1000件、砂1000m3、片石1000m3、鐵鏟500把。
興寧區需儲備沖鋒舟2艘、編織袋2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青秀區需儲備沖鋒舟2艘、編織袋2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西鄉塘區需儲備沖鋒舟2艘、編織袋2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江南區需儲備沖鋒舟2艘、編織袋2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良慶區需儲備沖鋒舟1艘、編織袋1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經開區需儲備沖鋒舟1艘、編織袋1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高新區需儲備沖鋒舟1艘、編織袋1萬條、麻袋5000條、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鐵鏟250把。
各級財政在預算中,要優先安排遭受嚴重洪澇災害的公共設施工程修復專項資金。
必要時,由指揮部請求國家、自治區給予防汛搶險救災的資金與物資支持。
6.6?社會動員保障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指揮部根據洪澇災害的發展情況,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洪。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嚴重洪澇災害期間,按照職責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洪除澇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各級黨委政府應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社會力量,做好防洪除澇工作。在防汛的關鍵時期,各級防汛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指揮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7?宣傳、培訓和演練
(1)加大對防汛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規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干部群眾防汛減災的意識。
(2)防汛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在災害天氣發生期間,經領導批準,及時通過有關部門把汛情、實時災害信息通報到全社會,讓廣大群眾及時了解汛情、災情,確保防災減災工作順利開展。
(4)當發生大范圍的流域性降水,由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通報。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指揮部統一組織防汛業務知識培訓。
(2)培訓工作與實際相結合,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期至少舉辦2次培訓,同時要及時學習和借鑒其他先進省市的防汛抗洪經驗。
(1)指揮部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特別是抗洪搶險和疏散撤離災區群眾的演練,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及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必須進行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每年有針對性地進行抗洪搶險演練。
(3)指揮部負責組織由多個部門聯合參與的專業搶險救災演練。
6.8抗洪搶險技術保障
城區、開發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結合實際,組成若干個技術指導小組,加強對本轄區抗洪搶險作業的技術指導;市水利局根據指揮部指令向各城區、開發區派駐技術指導組。
6.9?抗洪搶險突擊隊
駐邕各部隊的搶險突擊隊和民兵預備役搶險救災隊伍共3300人。具體如下:
駐邕各部隊、民兵預備役搶險救災隊伍(單位:人)
駐邕各部隊、民兵預備役搶險救災隊伍由指揮部統一協調調動。當邕江南寧水文(三)站水位達76. 4米時,可考慮請求駐邕部隊支援搶險。當水位達77.9米以上時,可考慮請求南寧市以外的駐軍支援搶險。
7?后期處置
當發生洪澇災害時,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災后救助
應急、糧食和儲備、衛健等有關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恢復重建倒塌房屋,保證災民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傷病能及時醫治,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衛健部門負責調配醫療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2?搶險物資補充
洪澇災害過后,指揮部積極組織人力,對防汛物資進行清點,匯總防汛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洪澇災害發生后,遭到水毀的水利、交通、供水、電力、通信、氣象、水文和防汛專用通信設施等工程要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主體功能恢復。修復水毀工程所需費用,應優先列入有關主管部門年度建設計劃,在第二年的汛前完成所有工程修復。
7.4?災后重建
洪澇災害發生后,按照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各相關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部指導下,共同實施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組織和幫助災區群眾恢復和發展生產。
7.5?保險與補償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保險理賠和政府補償。
7.6?調查與總結
洪澇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8?附則
8.1?相關解釋
水位:指河水、水庫的水面比固定基面(目前全國統一采用85基面)高多少的數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漲或下降的標志。防汛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設防水位、警戒水位和保證水位。
設防水位:汛期,河流洪水漫灘以后,堤防開始臨水,需要防汛人員進行巡查與防守時規定的水位。
警戒水位:汛期,河流洪水普遍漫灘或重要堤段水流偎堤,堤防開始或防洪工程有可能出現險情時規定的水位。無堤防河道根據歷史洪水漫灘程度確定。
保證水位:根據保護對象要求設計的防洪水位或歷史上記載的最高洪水位。
洪水:指暴雨和水庫潰壩等引起河流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劇上漲的自然現象。
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將超過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有關縣級以上防汛抗旱指揮部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當汛情趨緩時,指揮部應適時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應急局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每3至5年對本預案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及時修訂,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防汛指揮機構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此期間,相關單位如有修改意見需于每年汛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告市防汛辦,以便市防汛辦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并通知相關縣區、開發區和指揮部成員單位。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汛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6年9月7日印發的《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洪澇災害等四個應急預案的通知》(南府規〔2016〕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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