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丁加奴:五年前,一名勞工在凱曼強奸了一名孕婦,高等法院維持了9年監禁和3次鞭刑的判決。
周三(10月9日),法官拿督哈桑·阿卜杜勒·加尼(Datuk Hassan Abdul Ghani)維持了判決,駁回了43歲的穆罕默德·蘇克里·賈法爾(Mohammad Sukri Jaafar)的上訴,并命令他立即開始服刑。
1月16日,律師穆罕默德·納齊爾·阿卜杜拉(Muhammad Nadzir Abdullah)代表蘇克里被凱曼塞申斯法院裁定犯有強奸罪,此前法院發現控方已經成功地證明了其案件排除了合理懷疑。
他被指控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點在凱門曼楚凱Kampung Mak Chili的一個垃圾場強奸了當時20歲的懷孕7個月的女子。
該指控是根據《刑法》第376(1)條提出的,該條規定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定罪后的鞭刑。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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