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Nga Kor Ming表示,雪蘭莪州的廢物管理系統在實施固體廢物和公共清潔管理法(第672號法令)之前,將進行盡職調查。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長表示,雪蘭莪州所有與公共廢物有關的資產都正在接受國家固體廢物管理部門的徹底檢查。
“我已指示該部門的主管對資產數量進行盡職調查和聯合檢查,以及如何提高雪蘭莪州公共清潔的質量。
他說:“這項檢查預計將在今年7月之前完成,之后我們計劃與檳城政府進一步討論是否也采用該法案。”
早在3月10日,阮氏宣布,在雪蘭莪州統治者沙拉夫丁·伊德里斯·沙阿接見他后,雪蘭莪州已原則上同意采納672號法令。
該法案,更廣為人知的名字是672號法案,強制要求將固體廢物分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
它目前只適用于彭亨州、柔佛州、馬六甲州、森美蘭州、玻里斯州、吉打州、吉隆坡和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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