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賈亞:上訴法院維持了對一名前宗教教師的15年監禁和14鞭刑的判決,罪名是四年前對一名六年級學生進行七次身體侵犯。
周五(12月8日),阿比丁·阿卜杜拉(Abidin Abdullah)對監禁的上訴被法官拿督哈哈里亞·賽義德·伊斯梅爾(Datuk Hadhariah Syed Ismail)領導的三人法官小組駁回。
與拿督阿茲曼·阿卜杜拉和拿督阿茲米·阿里芬法官坐在一起的哈達利亞法官說,對阿比丁的定罪和監禁判決得到了確認。
她說:“一個成熟的成年人應該是年輕人,尤其是學生的好榜樣。”
現年50歲的阿比丁在2019年9月21日至10月5日期間,在雪蘭莪州沙阿南對一名當時12歲的男孩實施了性侵犯,作為一名教師,他與老師之間存在信任關系,于2021年10月11日被開庭法院裁定犯有七項罪名。
他被判處15年監禁,每項罪名加鞭刑兩次。
阿比丁被下令從2019年10月7日被捕之日起同時服刑,這意味著他將服刑15年,并被鞭刑14下。
開庭法院還下令阿比丁根據2017年《兒童性犯罪法》第26(1)條接受10年的康復咨詢,并在服刑期滿后接受3年的警察監督。
去年8月12日,他在高等法院敗訴。
他的律師穆罕默德·扎伊丹·達烏德(Mohamad Zaidan Daud)最初要求法院減刑。
然而,阿茲曼法官表示,法院可以下令將15年的刑期連續執行,這意味著阿比丁的刑期將會增加,因為阿比丁所犯的罪行是單獨的事件。
Mohamad Zaidan在咨詢了他的當事人之后,通知法院阿比丁希望撤回請求。
副檢察官索萊哈·諾拉提卡·伊斯梅爾出庭作證。——馬來西亞